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是什么
导读: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1.完全派遣,即由派遣单位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的工作;
2.转移派遣,即用工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减员派遣,即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的身份转移至派遣单位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人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区别如下:
1.劳务派遣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劳动合同制无要求;
2.劳务派遣制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劳动合同制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
3.劳务派遣制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劳动合同制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
4劳务派遣制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制无规定;
前者非本人原因停工按最低工资计发,劳动合同制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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