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与权力
导读: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与权力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
2.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等;
3.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
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法定监护人的确认方式是应认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护权和抚养权有如下区别:
1.直接抚养权可能会受父母离婚的影响,而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2.权利是否能变更存在区别。即监护权不存在变更问题,变更的是抚养权。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
3.其他区别。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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