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彩礼诉讼案由是什么
导读:
退还彩礼诉讼案由一般为“婚约财产纠纷”。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此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属于婚前给付后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的应该满足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的证据,如订婚仪式的录像或者照片;
2.提供已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卡的账户明细;
3.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彩礼包括订婚钱的,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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