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在外地起诉吗
导读:
一般不能在外地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七日内会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法院会审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法律快车提醒,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法院起诉别人的流程:
1.收集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
2.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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