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别人诈骗呢
导读:
告别人诈骗的流程如下:
1.受害人需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定性为诈骗金额的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2.诈骗案件相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
3.证人证言以及佐证犯罪事实的证据,如当事人之间的通话记录、银行汇款凭证、案发地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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