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协议书吗
导读:
办理离婚不一定需要协议书,办登记离婚手续需要写协议书。但办理起诉离婚不需要写协议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需要律师写的。法律快车提示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会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律师出面与对方进行交涉;自己写离婚协议有困难的,可以请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因此,协议离婚一般不需要律师介入,是否找律师由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
离婚协议书还要盖章的,需要到民政局盖章,民政部门盖了章才生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要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盖章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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