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婚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婚前购买的婚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在实践中会存在多种情形,如父母出资、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所对应的法律规定为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需要双方的,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法律快车提醒您,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个人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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