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更新流程是什么呢
导读:
身份证更新流程如下:
1.带着户口本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户口登记机关对户口本以及身份信息进行查验;
3.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制证;
4.到期当事人拿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丢失补办身份证和原身份证有效期不一样,会比以前的身份证有效期要长,因为我国身份证的有效期十年、二十年、长期。在换证之后,会换发更长有效期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到期换领身份证要一个月左右,最迟会在60天之内发放新的身份证。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交通不便的,时间可能会长点,但最长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急需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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