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律师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吗
导读:
民诉律师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的。 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在法律关系非常明确的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因为,在诉讼中,特别是侵权之诉及合同违约之诉中,将代理费的损失视作损害事实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撤诉后律师费不能退还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
2.计件收费
3.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4.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法律快车提醒您,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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