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再适用缓刑
导读:
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不再适用缓刑,缓刑期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并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此种情形下,一般难以认定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等,即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此不能判缓刑。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域外出医病、探亲等,也不得组织、发动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4.需要迁居的,要提出申请,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外出经商,也需事先经县公安机关允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判缓刑取决于法院,而不是检察院,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法律快车提醒您,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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