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庭诉讼流程
导读:
离婚法庭诉讼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起诉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起诉方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诉讼审理要花3-6个月左右。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法庭诉讼收集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
1.搜集对方与人同居的证据,如人证、物证、财物证据。
2.搜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协议。
3.搜集有利于孩子成长条件的证据。
4.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存在分居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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