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生孩子费用谁承担
导读:
离婚生孩子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在孕期离婚,男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另外,女方生产孩子的费用,男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就抚养费的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介入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不允许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抚养费可以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合理计算。如果是怀孕期则要另行计算生产期的费用,抚养费可以一起裁定,也可以生产后另行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不探视孩子不给抚养费不可以。有抚养权一方不让探视的,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而言,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或者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抚养费法律规定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法律快车提示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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