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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加名字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1 14:59:26 人浏览

导读:

婚前买房加名字有用的,该行为是视为房产赠与,并且能够对房屋进行分割。婚前买房贷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有约定,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前买房加名字有用吗

  婚前买房加名字有用的,婚前房产加名后,就是该房产的共有人,离婚时对该房产有分割的权利,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房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买房贷款是房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当时婚姻关系还没发生,这笔债务当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该房子是否是在婚姻关系缔结以后、是否是用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购买的。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其婚前个人房产。只要房产确认为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夫妻双方在共同享有这套房子的同时,双方当事人就有义务共同偿还欠下的债务。除非房子是丈夫或妻子一个人的,那么债务也应该由其中一个人偿还。

  三、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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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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