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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材料清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4 00:57:1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手续材料清单包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能起诉,在离婚诉讼中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手续材料清单

  离婚手续材料清单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能起诉吗

  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能起诉。法律快车提示您,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之间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之间离婚财产的判决是: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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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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