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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0 17:19:35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双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意思表示不真实、损害第三人利益等。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有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等。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买卖双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内容是买卖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要的内容有:当事人及买卖房屋的真实信息、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以及其他禁止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二手房买卖需要公证吗

  民法典规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遵守自愿原则,所以二手买卖要不要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不申请公证的,不影响二手房买卖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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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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