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伙特征是什么
导读:
企业合伙特征:
1.合伙企业的生命有限。
合伙企业容易设立也容易解散。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签订完合伙协议之后,就可以宣告合伙企业成立。
2.合伙企业的责任无限,其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
3.相互代理。
合伙人对外的经营行为,其他合伙人对此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财产共有。
针对合伙人所投入的资产,一般是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及使用,在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下,任何合伙人不可将合伙资产另作他用。
5.合伙企业利益共享。
合伙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所取得以及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