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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人身权利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3 10:06:27 人浏览

导读:

财产权人身权利的区别在于法律的特征不同、内容不同、可让与性不同及主体的限制不同。财产权利中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等。

  一、财产权人身权利的区别

  财产权人身权利的区别是:

  1.法律特征的不同。

  2.内容不同:人身“财产”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3.可让与性不同: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4.主体限制不同: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二、财产权利中的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财产权利中的原始取得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

  2.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3.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三种情形:混合、附合、加工等。

  4.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5.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6.拾得遗失物。法律快车提醒您,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

  三、财产权利包括哪些

  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两大类。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债权性财产权比如损害赔偿权等。公民个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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