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年龄产假多久
导读:
晚育年龄产假有九十八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法律上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如果存在难产情况的,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其他情况的,可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以同时享受,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女职工所在的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其发放生育津贴;如果单位未为女职工参保的,则由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发放。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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