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父亲有义务偿还吗
导读:
儿子欠债父亲不一定有义务偿还。如果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作为其监护人,就应当替儿子还债。如果儿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儿子自己承担偿还责任,父亲不用偿还。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个人债务诉讼期限为三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人债务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起诉不还钱的人需要的材料包括了身份证、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借条、欠据、协议、信件、电报、债务人偿还欠款和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始时间和依据、担保、抵押或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财产保存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实施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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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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