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给子女吗
导读: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给子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方式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投资收益等。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给子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父母将共同拥有的房产登记给子女,属于父母对给子女的赠与,给子女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标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且房产证上写有两个人的名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产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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