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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减少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5 13:45:12 人浏览

导读:

抚养费减少的法律依据是给付方失去固定收入、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是无经济收入来源的,一般抚养费是由双方进行协商约定的,会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支付。

  抚养费减少的法律依据是给付方失去固定收入、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是无经济收入来源的,一般抚养费是由双方进行协商约定的,会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支付。

  一、抚养费减少的法律依据

  抚养费减少的法律依据是给付方失去固定收入。给付方失去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增加抚养费的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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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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