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视时间多长
导读: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多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探视权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的亲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多长可以双方自由协商。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
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以下方面:
1.探望性探望。法律快车提醒您,这种探视方式即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探望子女。这种探视方式主要适用于三岁以下易受环境影响的孩子,此时他们身体和智力发育才处于开始阶段,需要更多的保护。
2.逗留性探望。这种探视方式是指探视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探视权人领走并与孩子单独短暂相处,最后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这是一种时间较长的探视方式,适合于三岁以上的孩子。此时的孩子正处于认知世界探索世界的阶段,与父母长时间接触和相处更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犯法的。未离婚状态下男女双方均有相同的抚养监护权,拒绝看望显然违法。
1.首先,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2.其次,由于双方还没有离婚,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明显是侵犯提问者保护子女和夫妻平等是权利。
3.再次,由于当事人不让提问者见孩子,提问者造成精神上的折磨,属于一种虐待行为,提问者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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