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宅基地 > 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

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30 16:24:34 人浏览

导读:

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了解宅基地的申请、转让规定及流程,确保合法使用,快来和法律快车小助手一起看看吧。

  一、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

  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前往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1.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在人均土地较少,无法保障每户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保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3.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宅基地的用地申请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若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宅基地转让出售规定

  1.宅基地作为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土地权仍归属于村集体。

  2.宅基地是不可以私下转让或者出售的。若违反此规定,该转让或出售行为将被视为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

  3.虽然宅基地的权不属于个人,但个人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村委会在每个季度集中收集申请材料后,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张榜公布。

  3.在公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若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村委会将申请材料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批。

  4.在申请宅基地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5.经过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讨论同意后,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及位置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

  6.若无异议,申请人需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再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结果将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你还有其他关于宅基地的问题吗?在法律快车,我们为你解答各种法律问题,让你的生活更加安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