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村低保政策
导读:
国家农村低保政策是对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或丧失劳动力的家庭,进行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对于农村家庭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政府申请低保。
国家农村低保政策: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法律快车提醒您,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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