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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9 11:47:15 人浏览

导读: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约定试用期,双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需要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约定试用期,双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需要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一、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要买社保吗

  试用期要买社保。五险是国家法定,只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保,且必须达到当地最低的保险标准。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的员工也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也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试用期离职证明需要提供吗

  试用期离职证明需要提供,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也要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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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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