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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2 09:07:52 人浏览

导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等项目即可得出。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如果存在中断的情形,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等项目即可得出。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如果存在中断的情形,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及时书面催告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者不愿意订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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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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