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孩子送养后生父母有探视权吗
导读:
将孩子送养后生父母是否有探视权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在送养协议当中自行约定清楚,如果出现了因为生父母探望孩子而影响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则可以限制生父母探望孩子。
将孩子送养后生父母是否有探视权应当双方协商约定,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意味着孩子跟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所以,生父母是否还有探视权,法律上对此并无规定。不过,实践中可以从收养协议进行确定。
生父母确定送养孩子的,会跟养父母订立收养协议,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探视权:
1.收养协议中约定生父母有探视权,那么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可以按照收养协议,行使探视权。
2.收养协议中禁止生父母行使探视权的,就从收养关系订立之日起,养父母不能去探望孩子,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收养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的,即可以根据对养父母、孩子的影响,确定生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探视权。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会因为生父母探望,直接影响跟养父母的关系的,那么就不能随便探望孩子。
探视权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民法典》中探视权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这是法定的权利。监护人只是取得了监护权,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因此改变的,而且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拦对方和孩子见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可以双方约定好探视时间。探望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一般而言,在探视权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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