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再婚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离异再婚领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离异再婚前应把婚姻状态改为离异。
离异再婚领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两人的居民身份证;
2.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还需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一定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也可以是法院提供的离婚判决书。
离异再婚必须改户口本。离异后,如果再婚的话,再婚之前应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改为“离异”。法律快车提醒您,户口本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个人信息簿册,其中的各项文字记录应与现时相符,如某一项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再婚后生的孩子算是二胎,怀孕的次数和生的次数,与是否结婚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你生过以后离了,再结婚生了第二次,就叫第二胎。如果该再婚夫妻在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即为第二孩。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如果该再婚夫妻在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即为第二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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