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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院不受理,律师费可不可以退回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18 07:03:33 人浏览

导读:

诉讼法院不受理案件的,律师费一般是不可以退回来的,除非双方有合同约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情况等。

  诉讼法院不受理案件的,律师费一般是不可以退回来的,除非双方有合同约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情况等。

  一、诉讼法院不受理,律师费可不可以退回来

  诉讼法院不受理,律师费一般不可以退回。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被投诉一方败诉要承担律师费么

  被投诉一方败诉要承担律师费,律师费通常是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自己承担的。

  法律快车提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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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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