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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0 04:04:49 人浏览

导读:

新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可以在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中找到相关说明,对于当事人存有异议的情形,则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新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可以在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中找到相关说明,对于当事人存有异议的情形,则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新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新民诉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

  三、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

  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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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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