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交警不抓怎么办
导读:
当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而交警未能及时采取行动的情况,作为当事人或目击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向交警队的督察处、公安局的纪委或当地政府的纪委(监察局)进行反映和投诉,要求交警部门对逃逸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如果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3.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也可以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1)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2)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还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当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这种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1.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情况,具体法律责任如下:
1.如果逃逸者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或者负事故同等责任但导致三人以上死亡的,那么肇事者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逃逸者负事故主要以下责任,并且不存在致使死亡三人以上或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那么肇事者将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尊重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你还对肇事逃逸的具体法律责任有疑问,或遭遇此类情况需要法律援助,记得随时向法律快车提问。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你我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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