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必须婚检吗
导读:
办结婚证不是必须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另外,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 准备所需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
(2) 结婚证丢失证明;
(3) 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 当事人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2. 申请与受理。
(1) 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 审查。
(1) 婚姻登记员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 询问相关情况;
(3) 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 补发结婚证。
(1) 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 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