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辞职算违约吗?
导读:
合同期内辞职不算违约,除非合同约定了违约期条款,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的,构成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有必要的缓冲时间,防止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劳动者不按规定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