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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2:27:03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只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只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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