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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2:31:51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界定为: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不被人所知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界定为: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不被人所知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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