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3:36:1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被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是计算方式为:1、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2、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3、如果劳动者提出终止,用人单位提高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被终止的,
经济补偿金是计算方式为:1、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2、如果是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3、如果劳动者提出终止,用人单位提高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