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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偷挖河沙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21:12:07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水源保护区偷挖河沙一般会以非法采矿罪立案,其立案标准为: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

水源保护区偷挖河沙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水源保护区偷挖河沙一般会以非法采矿罪立案,其立案标准为: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

水源保护区偷挖河沙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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