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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3 17:24:07 人浏览

导读:

房地产不予转让的情形有: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

房地产不予转让的情形有: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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