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吗
导读: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过继。
只有在父母双方都面临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养,且必须得到孩子父母双方的同意。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的规定,生父母应当双方共同送养,若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离婚时若抚养权已协商或判决确定,变更抚养权需双方协商或重新诉讼。
变更抚养权需符合一定条件,如抚养方患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行为、影响子女健康、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至五十七条,父母双方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以支持。
离婚后主张婚姻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原告时,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作为被告时,若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除非已明确放弃。
离婚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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