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4 10:32:40 人浏览

导读:

居住证一般过期60天作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居住证一般过期60天作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