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4 19:36:06 人浏览

导读: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2、前者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后者的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2、前者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后者的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