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监护人如何认定有什么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5
11:45:22
人浏览
导读: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定规定: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父母依然是他们的当然监护人;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在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监护人;以上人员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留守儿童监护人如何认定有什么依据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定规定: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父母依然是他们的当然监护人;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在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监护人;以上人员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留守儿童监护人如何认定有什么依据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