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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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5
15: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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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怎么处理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同居关系即可。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该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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