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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5 21:33:02 人浏览

导读: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等。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哪些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 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等。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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