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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6 11:21:04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新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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