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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7 12:48:10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出现合同约定解除的事项、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具体表现为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出现合同约定解除的事项、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具体表现为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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