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7 19:09:0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其中女方的户口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女方自愿选择。女方可以办理迁移或者原址分户,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等。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其中女方的户口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女方自愿选择。女方可以办理迁移或者原址分户,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等。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女方户口的事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