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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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8
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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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是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另外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也以行贿罪论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是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另外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也以行贿罪论处。
行贿罪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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