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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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8
11: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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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1、工业用地50年;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1、工业用地50年;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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