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备案合同变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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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0
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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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1、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2、变更申请应当载明变更事项、事由等主要内容;3、变更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变更登记,并填写登记表等其他条件。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条件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1、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2、变更申请应当载明变更事项、事由等主要内容;3、变更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变更登记,并填写登记表等其他条件。
房屋备案合同变更条件的法律依据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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